李昌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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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如何计算亲属陪护的护理费?

发布者:李昌训律师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80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护理费赔偿标准 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方法: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加减少的收入计算; ?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无收入或未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级别的确定根据被护理人对护理依赖程度及所配制残疾辅助器具来确定。 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注: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 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李昌训,专职律师,咨询电话:18006308860,已办结案件100多起,纠纷涉及婚姻家事、物权纠纷、(买卖、租赁、保险...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威海
  • 执业单位:山东文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020********8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辩护、人身损害、房产纠纷、消费权益、保险理赔、行政诉讼、合同审查